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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后充电桩“缺斤短两”?上海首例不合格充电桩案件来了

2025-10-14    zwl    产品可靠性报告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明明付了满额电费给车充电充进去的电却“打了折”续航里程根本跟不上预期。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充电桩计量不合格案件——该案系充电桩强制检定新规实施后,全市首例使用不合格充电桩的案件。

  某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在宝山区部分居民小区设立电动车交流充电设备,对外从事充电服务。经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检定,共有9台充电桩计量检定不合格,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经查证,上述不合格设备共产生违法所得4660.92元。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涉事企业在收到检定不合格的报告以后,应停用充电桩设备。“重新申请,要进行复检,现有的不合格的设备马上要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执法人员已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当事人张贴退款公告,提供赔偿途径。

  整改后,执法人员会同区计量质量检测所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现场,对充电桩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等关键计量参数进行了复检。误差均位于规程规定的±2%以内,时钟时刻误差均符合要求,设备复检结论为合格。

  据了解,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已连续查办3起同类型案件,并对区内所有充电经营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指导企业建立充电桩计量管理制度,同时督促企业及时通过平台提出强制检定申请。

  上述案件查处的背景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相关规定,商用电动汽车充电桩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

  同年1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市用于贸易结算的公用、专用及共享充电桩(不包括私人共享充电桩)纳入强制检定范围。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各充电站点充电桩利用率,通过抽样方式合理安排每年的检定工作,对于2023—2025年新增的充电桩将在下一年度列入抽样计划。2026年1月1日起,新增的强制检定范围内的充电桩应在强制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所有纳入强制检定范围的在用充电桩应按照检定规程要求在到期前实施周期检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充电桩运营单位应通过“上海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公共服务平台”及时申请周期检定并根据通知按时下载查看检定结果,对检定不合格的充电桩要停用、维修后再次检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使用充电桩之前,要先查“身份”再充电可通过扫强制检定的二维码,确认该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其次留凭证好维权,充电后保留消费记录、支付凭证等,如发现充电量与实际消耗差距较大,及时向运营方反馈。

  如果遇到“充电打折扣”等问题迅速举报,对未张贴检定二维码或者检定不合格的充电桩,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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